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一个分级标准。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
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改革趋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响应国务院放管服的号召,不断持续的改革中,建筑业企业资质慢慢简单化弱化。
伴随着资质等级的缩减,行业会慢慢扁平化,同时上游房地产的困境和疫情的影响,整个建筑行业会进入激烈的竞争时代,会淘汰一批竞争力弱的建筑企业。
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大也对建筑业企业规范化和市场化提出更高的要求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11月30日印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1)将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
(2)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民航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
(3)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4)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其中,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2.《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将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取消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取消专业承包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三级等。进一步压缩了建设业企业资质。为企业提供了便利。
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2022.2.23
住建部网站于2022年2月25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4个序列。其中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13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资质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在征求意见稿中,大幅精简了审批条件,并且放宽了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等指标的考核要求以及部分资质承揽业务规模上限。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2022.11.2
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以上及现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变化,下次再为大家介绍其他有关建筑业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